
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:对于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(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)的申请者,需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,并缴纳六个月 2 倍社保(22792 元 / 月) 。如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请人,在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前,需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,且在申请前的六个月内,社保缴纳基数保持在 22792 元 / 月 。
Read More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:对于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(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)的申请者,需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,并缴纳六个月 2 倍社保(22792 元 / 月) 。如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请人,在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前,需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,且在申请前的六个月内,社保缴纳基数保持在 22792 元 / 月 。
Read More截至今年7月底,上海已累计发展备案主体4388家,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276家;国有企业362家,民营企业3621家,外资企业166家,合资企业132家,上市公司158家。在全市范围构建了“1+37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,将服务网络扩展至服务企业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Read More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下,以 “重点机构紧缺人才” 等各类条件申请落户时,个税申报与社保基数合理匹配是重要审核要点。依据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》及相关细则,人才引进要求申请人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纳税,且社保缴纳情况与个税缴纳情况应相互对应,以真实反映申请人的收入及工作状况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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